生日禮物1&2
昨晚半夜一過12點,我已經入睡了,
真真晏晏兩姊妹衝進房間跑來我身邊,
一人拿著一張卡片(?)紙(O)大聲地對我說~生日快樂!
睡眼惺忪的我開心的跟兩姊妹說謝謝,
今天一早起床才仔細看看我的生日紙的祝福~哈哈!
親愛的真真晏晏,媽咪知道你們的一紙心意啦
謝謝你們 我最愛你們喔~啾咪!!
今天早上利用上班前的時間全家還特別早起一起去外頭吃生日早餐~
只要跟最愛的家在一起 就是最幸福~~~
生日禮物3: 在今天出生之日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。
在同意書上有兩段要寫的話語,
把我想到的寫下來也一起記錄在部落格。
--簽署原因:
覺得從小到大,
從身旁的人獲得的太多太多,自己所做的所付出的真的太少太少了,
真的有太多太多愛與恩情還有感謝了。
在去年就有了器官捐贈的想法,
想著如果有一天我將離開,我願把己身回饋於這個如此愛我的世界!
今年生日前一天再次想起這個念頭,在今天2018/7/7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。
--給家人朋友的話:
喜歡「接力棒」這個詞語,
如果有一天我離開了,請記得我一直一直都很愛你,
感謝在有生之年能夠遇見你,讓我相信愛感受到愛,
而現在雖然我不再在你身邊了,
我與你與這世界的緣份其實並沒有滅,
只是用了另一種方式,我把接力棒交棒給下一個人,繼續活著....
對不起,請原諒我,謝謝你,我愛你。
最後,分享下面這首詩,滿滿的感謝,感謝一切,
我會好好活著,祝福自己.....生日快樂!!!!
(真真用手機畫我~好喜歡喔!謝謝!)
如果你要懷念我
譯自/Robert N. Test所寫“To Remember Me”
譯者/蘇惠智(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創會祕書長)
總有一天,我會躺在醫院的白色被單下。
總有一個時候,醫生會認定我的腦功能已經停止。
那表示,我的生命已經結束了。
那時候,請千萬不要稱呼那是死亡之床,而應該稱為生命之床。
因為我要將我的身體拿出來幫助別人,延續他們的生命。
讓我的眼睛,給一位從來沒有見過人世的人;
將我的心,給一位擁有一顆使他痛苦的心臟的人;
把我的腎,交給那老是去洗腎的人;
用我的筋骨、神經,讓跛腳的孩童行走;
燒去我的殘骸,變成可綻放美麗花朵的肥料。
如果必須埋葬什麼,請埋葬我的過錯、軟弱及偏見。
將我的罪歸還魔鬼、將我的靈交給神。
如果你要懷念我,請與我一樣;讓我們都永生不死。
(引用自: 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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