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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inger: 此篇為魏德聖導演為書《讓天賦自由》所寫的序,我非常喜歡,也與大家分享。


找出自己那把鋤頭
文/魏德聖


  我很喜歡這本書傳達的觀念「讓天賦自由」。我們的教育制度、社會觀念、很多父母的態度,都在無形中做了相反的事:束縛孩子的想像力、打擊孩子的信心,阻礙他們的天賦。結果,許多人長大後成為「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」的人;或者,就算知道自己喜歡什麼,卻輕易屈服於種種壓力,沒有信心和勇氣堅持下去。


  以我自己來說,我是老大,但從小在家裡是比較不被看見的那ㄧ個。我家開修理鐘錶眼鏡的小店,二弟聰明靈巧,小學二年級就可以組裝電動車,相較之下,我顯得笨拙,家人很自然有事情就交待二弟去做。連弟弟都比不上,讓我很自卑。我的學校功課也不好,升學壓力實在太大了,我決定不去考高中,選擇念專科學校。如今回想我整個教育過程,沒有學到ㄧ樣東西對現在的工作有幫助,幸好,我也沒有很專心在他們要我做的事情上( 讀書),只求能畢業就好了。


  我從小愛講話,愛編故事,這個「天賦」從來沒被看見過、肯定過。我就這樣懵懵懂懂,ㄧ直到服完兵役,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做的事情:拍電影。沒想到,愛講話、愛講故事給別人聽,就是拍電影需要的基本能力!我們小時候都知道自己喜歡什麼,不喜歡什麼。但教育制度卻讓我們愈大愈迷惘。不信,去問國中、高中學生:「你喜歡什麼?」年紀愈大,愈多人會回答「不知道」。因此,我很願意推薦這本書,年輕人ㄧ定要知道自己喜歡什麼、愛做什麼啊!


  我兒子小時候學騎腳踏車,在台北怎麼學都學不會。讓他回南部住,三天就學會了,還會放手。我問他怎麼學會的,他說:「因為很好玩!」「讓天賦自由」就是放手去做自己喜歡的事!因為喜歡、因為好玩,別人不用逼,自己不必學,就會努力做、不懂的地方主動問,無論如何都要靠近目標、完成夢想。


  這陣子,常有人邀請我出席一些場合,希望以我的故事「鼓勵」年輕人。坦白說,我覺得很奇怪,為什麼需要我鼓勵呢?事情可以很簡單:喜歡的事情就去做,不喜歡的就不要做!要做就好好做、認真做。退伍後,我知道自己想做和電影有關的事情,但台南沒有機會,我就離開台南到台北找工作。當年有一群朋友,約好一起寫劇本,然後互相幫助,拍出自己想拍的電影。結果,只有我ㄧ個人真的寫出來,想辦法籌錢、拍出短片,ㄧ步一步往下走。我不是覺得自己劇本寫得好,只因為我喜歡做這件事、只想做這件事。我相信一邊做ㄧ邊學,沒有理由做不好。


  那些放棄的人,有各種理由。我覺得他們何嘗不是在「虐待」自己的人生?有些人放棄的理由很奇怪,例如:「我不喜歡和某個人一起工作」,或是「我不喜歡這個行業的人」。你不喜歡某個人,和做你最喜歡的事情,有什麼關係?有人的理由是「要為自己的人生負責任」,什麼責任?食衣住行嗎?為了各種理由放棄自己天賦的能力,算是「為人生負責任」嗎?很多人從小被教育得沒有想法、沒有夢想,然後把夢想寄託到下ㄧ代身上,期望他們達成自己沒完成的夢想,下ㄧ代很可憐啊!


  常常,人因為太貪圖安定而忘了自己真正喜歡什麼。如果你才二十幾歲、三十幾歲,要安定做什麼呢?你要做的應該是「讓天賦自由」!上帝讓你來到這個世界,就會給你ㄧ片田、 ㄧ把鋤頭,你要自己找出這把鋤頭!


  這本書提到很多人找到天賦所在、活出天命的故事。他們的人生不見得很順利,但他們聽從自己內在的聲音和渴望,ㄧ路往前走,即使當下完全不知道未來會不會成功,走下去就是了。做自己喜歡做的事,全力以赴,人生就是要好玩!


(本文作者為電影導演)


(文章引用自博客來網路書店: http://www.books.com.tw/exep/prod/booksfile.php?item=0010516904)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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